农业农村部关于推动大水面生态养殖渔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9-12 12:44

    一、关于科学开展大水面生态渔业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农村农业部高度重视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有关工作,近年来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出台政策文件。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农村农业部与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在湖泊水库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等增养殖,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农村农业部与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大水面生态渔业走水域生态保护和渔业生产相协调的高质量绿色发展道路。2021年,农村农业部出台《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提出在长江流域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应当科学规划,按照“一水一策”原则合理选择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方式。二是科学规划发展空间。近年来,农村农业部指导各地认真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351个设区市和1572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发布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明确了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空间。三是加强标准制修订。2020年,农村农业部推动出台《大水面增养殖容量计算方法》行业标准。2023年,农村农业部组织研究修订《淡水网箱养鱼通用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推动标准化生产。

    下一步,农村农业部将积极推动建立大水面生态渔业“一水一策”制度,研究出台生态增殖和生态调控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标准体系,促进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为推动大水面渔业提供法律政策支持

生态环境部积极建立完善大水面生态渔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规划环评方面,推动渔业等农业产业发展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推动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在建设项目环评方面,持续完善和简化项目环评管理,印发《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明确内陆渔业养殖项目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明确内陆渔业养殖项目仅网箱、围网投饵养殖以及环境敏感区的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类型编制登记表。建立完善相关标准制度,组织制订《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针对不同的水产养殖类型,明确分类管控方式,细化相应控制要求。2022年,农村农业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渔业减排增汇行动,通过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积极推动渔业绿色发展。

    下一步,农村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科学制定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指导地方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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